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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考研复试名单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3-7 22:56:31

2017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成立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光华法学院统考复试研究生工作。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成员: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

  秘书: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

  联系人:孙晓红

  联系电话:0571-86598848

  电子邮箱:sunxiaohong@zju.edu.cn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申诉联系人:孙晓红

  联系电话:0571-86598848

  电子邮箱:sunxiaohong@zju.edu.cn

  三、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与名单

  (一)浙江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0351])
60
60
90
90
340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50
50
80
80
320
  (二)上表统考考生(管理类联考、项目管理专业除外)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于基本要求1分,总分相应高于基本要求20分及以上;单科低于基本要求2分,总分高于基本要求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降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基本要求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低于基本要求。

  (三)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

  1.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1)单科成绩满足以下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

  (2)总分成绩满足以下要求:总分不低于325分或总分满分为300分的专业不低于195分。

  2.达到第(一)条表中的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也可参加复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成绩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

  (五)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8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

  (六)复试名单

  请点击附件(名单中包括少民骨干,但不包括免试推荐生,免试推荐生已经通过复试,无需再参加此次复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采用笔试(英语听力)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评分标准

  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录取时初试和复试的比例

  初试成绩折成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复试中英语听力和专业面试的比例

  复试所占的总成绩的40%中,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30%;外语听力10%。

  5、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后续院网通知。(初定复试时间为18/19号两天。)

  五、复试录取调剂规则

  1、按照浙江大学招生规则,我校不接受报考学校为外校的考生调剂。

  2、学术学位不同学科间的调剂方法

  复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拟录取人数的专业,可从其他专业考生中调剂。

  调剂时,优先从考同一类专业试题的学术学位考生中进行调剂。考同一类专业试题考生复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调剂专业拟录取人数时,可从其他考不同科目的考生中调剂(若遇到特殊情况,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扩大调剂范围)。

  复试前,考生可按照意愿依次填写3个专业志愿,同时表明是否愿意接受调剂;录取时综合考虑其志愿与总分,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复试分为两轮,一般为有足够上线考生参加复试的专业先进行第一轮分专业面试;第二轮由需要接受调剂的专业对上线考生及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进行联合面试。两轮面试结束后,统一协调录取。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招生不足的情况下,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可根据志愿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方式为按综合成绩依序递补。

  六、有关资格审查、体检

  有关资格审查、体检的安排详见校医院网站《校医院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七、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交通及住宿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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